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 > 科学研究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关于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4-19    作者:国际经贸学院   点击率:

各二级单位:

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,全国社科工作办对“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”的专家库入库条件和数据库结构进行了调整。根据《关于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增补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》要求,即日起启动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专家增补和信息更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专家增补

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可申请加入专家库:

1.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。

2.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,诚实守信,作风严谨,公道正派,认真负责,恪守学术道德,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、成果鉴定等工作。

3.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,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,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。

4.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。

5.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,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。

二、专家信息更新

近期专家库结构有所调整,需要已在专家库的专家及时登录平台更新信息。重点更新以下信息:主要研究领域、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(含)以上科研项目、获人才资助情况、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。

具体操作方式:专家本人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主页,进入“国家社科基金·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”(网址:https://xm.npopss-cn.gov.cn)。

1.新专家注册。点击“成果鉴定系统”的专家注册(在页面左下角)。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,填写完毕点击“提交”

2.专家更新信息。专家登录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后,点击右上角“用户信息维护”,进入填写页面,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,完成点击“保存”即可。

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、规范、完整填写。

校内增补专家及更新专家信息截止时间:2024年4月25日,请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注册、信息更新工作。

 

其他相关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。

联系人:张海瑞

联系电话:18021097251

 

科研处

2024年4月19日

分享到:
相关信息
松江校区: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   浦东校区: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   徐汇校区: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   版权所有 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