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实施办法》( 立信会计金融教〔2020〕14号)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保障和激励办法 》(立信会计金融创〔2021〕16号) 《国际经贸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实施办法 》(国经贸〔2026〕9号)文件,经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工作小组讨论、教学委员会审议、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现对2025-2026学年国际经贸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。
附件: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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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为:2026年10月16日——2026年10月18日。
如有疑问,请发邮件至gjjmb@lixin.edu.cn,或致电33938977反馈。
联系人:李维平
地址:上川路校区第五教学楼403办公室
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
国际经贸学院
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